田七痛经胶囊
基本信息
【生产单位】陕西
【产品类别】口腔咽喉用药—OTC药品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53021392
【招商区域】全国各省市地区
【规格-剂型】-片剂
【用法用量】
【成 分】
田七痛经胶囊用途
药品名称: 田七痛经胶囊
规 格: 0.4g*12粒*3板
单 位: 盒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44023813(ZZ-3892-粤卫药准字(1996)第528010号)
性状:
本品为红、白两色胶囊剂,内容物为浅灰黄色的粉末;气微香,味微甘。
适应症:
通调气血,止痛调经,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.
用法用量:
口服,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~5粒,一日3次;经后可继续服用,一次3~5粒,一日2~3次
注意事项:
1.经期忌生冷饮食.不宜洗凉水澡。
2.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,
3.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,月经失调不宜选用,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。
4.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服药后痛经不减轻,或重度痛经者,应到医院诊治。
6.有生育要求(未避孕)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。
7.按用法用量服,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
8.对本药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
l0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电话 13845059071
产品说明
药品名称: 田七痛经胶囊
规 格: 0.4g*12粒*3板
单 位: 盒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44023813(ZZ-3892-粤卫药准字(1996)第528010号)
性状:
本品为红、白两色胶囊剂,内容物为浅灰黄色的粉末;气微香,味微甘。
适应症:
通调气血,止痛调经,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.
用法用量:
口服,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~5粒,一日3次;经后可继续服用,一次3~5粒,一日2~3次
注意事项:
1.经期忌生冷饮食.不宜洗凉水澡。
2.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,
3.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,月经失调不宜选用,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。
4.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服药后痛经不减轻,或重度痛经者,应到医院诊治。
6.有生育要求(未避孕)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。
7.按用法用量服,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
8.对本药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
l0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电话 13845059071
田七痛经胶囊代理要求
安徽华源 提供支持
药品名称: 田七痛经胶囊
规 格: 0.4g*12粒*3板
单 位: 盒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44023813(ZZ-3892-粤卫药准字(1996)第528010号)
性状:
本品为红、白两色胶囊剂,内容物为浅灰黄色的粉末;气微香,味微甘。
适应症:
通调气血,止痛调经,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.
用法用量:
口服,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~5粒,一日3次;经后可继续服用,一次3~5粒,一日2~3次
注意事项:
1.经期忌生冷饮食.不宜洗凉水澡。
2.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,
3.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,月经失调不宜选用,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。
4.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服药后痛经不减轻,或重度痛经者,应到医院诊治。
6.有生育要求(未避孕)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。
7.按用法用量服,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
8.对本药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
l0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电话 138450590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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