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儿酚氨咖敏颗粒
基本信息
【招商单位】长春宝华医药有限公司
【产品类别】儿科用药—OTC药品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
【招商区域】全国各省市地区
【规格-剂型】 5g/袋*8袋/盒-颗粒剂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1-5岁,一次半袋。6-9岁,一次1袋,一日3次或遵医嘱。温开水冲服。新生儿或早产儿不宜用本品。
【成 分】
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用途
用于感冒、发热、头痛、神经痛及风湿病等。
产品说明
小儿酚氨咖敏颗粒代理要求
长春宝华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支持
公司名称:长春宝华医药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0431-86788303
联 系 人:徐经理
手 机:13944817612 13944817281 13578939787 13596455671
联系地址:吉林
公司传真:0431-86788303
邮政编码:000000
公司网址:http:/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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